年纪渐长,愈来愈知道「幸福」的可贵。也慢慢了解:一个人是否够拥有幸福,多半和他本身的个性直接相关,和他本身有多少财富,关系并不大。至于,「幸福,可遇不可求」这种说法,更觉得似是而非了。
幸福,是心中一颗梦想的种子,需要用整个生命的热情去耕耘灌溉,它既不是遇到的,也不是求来的。缺乏生命的热情的人,没有足够能量,遇不到也求不到幸福。幸福,原来是众里寻它千百度,却在自己内心的灯火阑珊处。
小时候在经济不甚宽裕的家庭中长大,看尽父母为钱劳苦奔波的窘境,一直相信「贫贱夫妻百世哀」,误以为只有赚到足够的钱,才能获得幸福。而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必须累积多少钱、拥有多少财富才算足够呢?几年前,当我决定要离开microsoft微软公司那份待遇及福利十分优厚的工作前,我问自己这个沉重的问题,母亲却给我十分轻松的答案:「我们一家三口,每个月只要新台币两万五千元,就可以餐餐吃鱼吃肉了。」
经历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母亲,对幸福的渴望只不过是和她的丈夫及儿子团聚,全家餐餐有鱼有肉可吃,如此简单而容易获得幸福。这个答案,对当时的我而言,有极其关键性的影响。我终于在职场上脱离金钱的牢笼,得到「做自己想做的事」的自由。
成立工作室几年后,实现了一些小小的梦想,有了一点基础的储蓄。母亲却意外脑干出血导致中风,从此失去自由行动的能力。这对一个幸福的家庭而言,是一次重大的打击。所幸,我们全家人同心协力坚持要再站起来,陪伴母亲度过生命的难关。父亲扮演「生活看护」的角色,两位已出嫁的姊姊也常回来充当「造型师」及「营养师」,我则兼任「司机及杂役」。幸福,不但没有远离,反而将全家人更亲密地围绕在一起。
钱财并非完全没有用,基本的生活开销还是要顾到。但是,过多的钱财,真的没有太多用途,它换不回健康,也买不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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