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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读初中,好友屁颠屁颠地跑来跟我说“你喜欢林黛玉什么?”
天知道,二十三岁的我都只爱《三国演义》不看《红楼梦》,对林黛玉知道的少之又少,谈何喜欢,但是十四岁的我,还是很意味深长的说“才华”。
高兴地给了我一个热情的拥抱“就知道你和其他人不一样,别人都说喜欢她的多愁善感,多愁善感算什么优点”。
诚然,多愁善感不算优点,可是因为她是林黛玉,于是这个不怎么带褒义的词,也成了许多人喜欢她的一个原因。
网络小说中的霸道总裁迷死万千少女,若是平常人,任你再狂拽酷炫,别人也只会说一句神经。
为什么同样的事情,放在一些人身上,成了吸引别人的一个因素,放在有的人身上,遭人诟病?
林黛玉天纵奇才,七窍玲珑心;霸道总裁有钱有颜还有爱,他们优点无数,到最后就连一些不那么好的东西,也成了闪光点,因为那是他们的标志。
但是却被人误解了,他们学习林黛玉,只学葬花,不学葬花吟;学霸道总裁,只学狂拽酷炫,不学纵横商场的本领。
到最后,还口口声声地说,是在做自己。
一味追求做自己,只求个性,不谈能力,本末倒置,到最后,要么成了公主病,要么成了直男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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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新来了个实习生,我几乎天天听到教她的人在说她:“你怎么什么都不会”、“你记那么多笔记自己都不看的吗,我真的是服了你”、“我真的是被你气死了,我不想教你了,你别问我”。
甚至还有更难听的话,不忍列举。我心想这姑娘脾气真好,还能笑着说“你再教我一遍吧,我多做做就会了。”
我心想,如果是我,我早就不干了。
可我也就在心里想想。因为我知道我不会那么做,我没有那么多的本事,没有千家万家公司任我挑。况且人家话虽然难听,于情不合,于理无碍。
我常常说我们都是凭着满腔热血与一身孤勇闯荡江湖,其实不是,除了这个外,我们还得能隐忍,少年意气谁都有,难的是能屈能伸。
这个社会太浮躁,刚步入社会的,多少总有些心高气傲,一心一意只追求高薪水大平台。
与之相对应的,企业也想在同等条件下,招到更优秀的人,所以总有一些人被淘汰或者被安排到一个可有可无的岗位。
端茶倒水,事情增多工资不涨,这是常有的事,偶尔还会遇到同事背后穿小鞋,领导抢功劳等奇葩的事件。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在职场上,也如此,当你看到某些不尽人意后,想想自己还能保留几分热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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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能做什么?甩手不干,和老板撕逼?
这样做肯定很痛快。可是,痛快以后呢?
要么留、要么走。
留下来,大家撕破脸皮了,维持着表面的和谐,不是很好看,彼此心中的芥蒂都还在。走了,你能保证下家可以更好?
况且现在一般大公司聘用之前,可能会询问上家公司你的表现,我想大概新公司也不太想要动不动就跟领导翻脸的人,即使你占理。
大家都是挤破脑袋朝前走,没有人有空欣赏你的宏图大志和自我本真,只有真才实学下的硬手段才会让人高看。
生活总有生活的规律,过得好的人,要么有雷霆、过硬的智商,要么有进退得宜的情商,作为芸芸众生,不要太过有棱有角,圆通一点,懂一点退让,会让生活过得更容易一些。
经常有人说,你投其所好的样子一点都不好看,我想说,这的确不好看,可是却有用,在你有能力之前,先得做到成全自己,而不是只求做自己。
到最后,可怕的是,你走鞭炮的制作流程,却把自己当作不一样的最绚烂的烟火。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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