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老闺蜜是个衣服控。年过三十的她,如今指导起少女们的穿衣道,最惆怅的一件事就是:看起来两条黑色的裙子,小姑娘们总是瞪大双眼觉得那是一样的。
这个时候,她就会恨铁不成钢跳起来地叫:你伸手摸一下!摸一下!它们不一样!这是质地完全不同的两条!所以它们的价格才千差万别!而你们总是只顾着去买那条看起来一样的!便宜的!
这个举动,让我想起在吴哥窟旅行的时候,当地的华语向导看见我左手拿着伞,右手端着相机,和那些石墙保持着矜持的距离,遗憾地摇头:Miss,你不要只用眼睛看,你伸手摸一下,会得到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质感。
伸手的那一刻,我这个Miss发现,那种冲击感是质感。人类的皮肤原来是造物主如此神奇的安放之处,指尖触碰的那一刹,仿佛有时空隧道回到这一砖一瓦的盛世。
石墙有质感,裙子也有。
一旦有了切肤体验,就会发现,很多看起来一样的事情,完全不同。
一个女人还是小女生的时候,挑衣服的品味从哪里来?从眼睛。看颜色,看款式,从那些直击眼底的蝴蝶结,扑面而来的热闹蕾丝花边,就决定了我们是否喜欢这件衣服。
可是成年之后,再熟透十年,就会发现,挑衣服的决定力来自于触感。同样是一条黑色的裙子,绢丝,棉麻,化纤,带来的手感和垂度是完全不同的。
质感是岁月的教训。一度迷恋全棉,后来知道,即使是棉也有千差万别,因得密度和支数不同,就决定了它可以是一件版型挺括的,穿三年也不会过时的T恤,还是最后被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的睡衣。
扮靓没有那么容易,每件衣服,因得质感,都开始有了她的脾气。
从此理解了为什么轻熟女们冬日里,只想躲进低调而沉默的双面绒大衣;初夏,不舍如巧克力般丝滑的吊带真丝衬衣。
2.
那夜,朋友的啤酒吧在盛夏的夜晚开业,邀我和朋友们前往。酒过三巡,和另外三个30+站在门口吹风,酒正酣夜正浓,结果有条“小黑裙”还是觉得辜负,说了一句:这种时候,真应该穿条真丝吊带大露背裙子来的嘛……
她大概是想起这微凉夏天,真丝般的触感,划过自己的皮肤的那种体验,那是“正当年”的体验。
那只不过是一件衣服的质感,却带来岁月的不舍。穿上它,去见谁,两个小时的内心戏比电影还要热烈。
至于颜色,安静就好。
至于款式,明朗就好。
因为知道,那些安静和明朗背后的质感,才是心里的永垂不朽。
罗愁绮恨啊,当然最是隐痛,张爱玲的笔下,孙用蕃嫁给她的父亲做填房,带来满满两大箱旧衣服给天才继女——成了这继女此生咽不下去的气。后来,她这一生,和她的母亲一样,都把自己活成了一件精贵而孤独,却虱蚤横生的皮袍。
所以,不要小看女人们的衣服,那不仅仅是她们的衣服,那是她们的人生啊。人们本也喜欢用质感来形容女人不是么,如同男人都期盼着女人温柔似水温润如玉。可是这时代,放眼去,都是铁骨铮铮铿锵玫瑰。
如同有个女人说:我就是觉得男人靠不住。
那天她说了很多要靠自己的话,可我依然嗅到一丝孑立和孤苦的气味。
换过以前,我会劝她。因为以前我着实不喜欢过于铿锵的女人。因为我认为过于依附男人,和咬牙拼死不依靠男人都是一种病。前者让我们失去尊严,后者让我们失去暖意,如同没有骨气的廉价棉,和没有温度的不锈钢。
3.
可是那天我突然释然——如果你要做妾心如铁的女人,那你就去做。每个人最终都要选择一种立足于世的姿态,陶土有陶土的意义,丝棉有丝棉的姿态。
只不过,如果选了那种,就要坚守那种材质的特性。从此,就不必羡慕绢的软弱;丝的犹豫,也不必羡慕她们的依附。
如同我们都为什么那样喜欢欲望都市里的四个女人,因为夏绿蒂是带着一丝淑女保守气息的天鹅绒;米兰达是硬挺的亚麻混纺西装料;萨曼莎是永远带有一点未来的金属光泽感的hard模式,她们,各自坚持了自己的质地,呈现了自己的态度。她们并不遗憾自己没有成为另外那一款。
有时候我会和同样喜欢这部剧的人开玩笑:所以,十年过去,在你们心里,我长成本土版的凯利了吗?
朋友们居然都有点小激动,是的是的,你不觉得嘛!你成了专栏作家了!爱买衣服和名牌包的作家!
是我喜欢她,所以情不自禁地走向了她?还是,同样爱穿衣服,就情不自禁地,就把自己走向了去成为某种质地的女人。
只因作家这个职业,也是设计师,是文字的设计师。拿着三千常用字要书写众生,和那些要见识大量的材料的艺术品设计师一样,眼睛去观察,然后用手指去摩挲,将那种感触纪录在心里。决定舍弃哪些,留用哪些,然后这种材质,可否传达出他想要的,艺术的质感。
所以,凯利是什么材质?我自己是什么材质?
但我想这并不重要。麻后来成为了纱。土后来成为了陶。铁百炼之后,成为钢。
这变化之间,远远比材质本身,更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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