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他到姥姥家去玩,路过一家商店门口时,他被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了,不由自主地收住了赶路的脚步,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结果店主冲了出来,误认为他是小偷,把他打了一顿。虽然打得不算重,但毕竟很委屈,他咽不下这口气,决定去打官司。
可后来,那场官司竟然没有打赢,理由就是他是黑人,而店主是白人。尽管理由如此荒谬,但在那个黑人普遍受到歧视的特定国度与特定年代里,他也只能忍气吞声地跑开。
为了宣泄心中的不快,让心灵有一个出口,他渐渐喜欢上了唱歌与跳舞。先是唱别人的歌,后来觉得这样不足以确切地表达自己,他就结合自己的经历给自己写歌,歌名《BeatIt》(避开),一经唱出,非同凡响。他借用演唱的形式给当时美国青年一代提出了善意的忠告,不要以暴制暴,如果不可避免,那就《BeatIt》。
《BeatIt》真的能化干戈为玉帛。
1983年,他在街头拍《BeatIt》MV,激情摇滚的风格硬是把一群跟着起哄的黑人小混混征服了,带他们一起进入了歌舞的圣境,阻止了一场即将发生的群殴。后来,他在自传中写道:“那些混混非常友好,他们不奢求其他,只要求上镜。”
随着《BeatIt》的传唱,连白宫也被感动了。时任美国总统的里根向他提出友好的建议,要将他的这首歌曲用在公益广告中。他欣然同意。他也因此被里根总统邀请至白宫亲自为其颁发“世界杰出青年奖”以及“特别贡献奖”,同时,他还凭借《BeatIt》被评为第26届格莱美最佳摇滚男歌手,《BeatIt》入围了摇滚名人堂史上500首经典之作,而他又被誉为“流行音乐之王”。
这个因为被店主追打而最终选择跑开并不断歌舞着“避开”的他,就是令全球无数歌迷惊叹与怀念的美国著名已故流行音乐人迈克尔·杰克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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