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乔布斯的传奇故事显然是硅谷的创世神话:在众所周知的车库中开始创业,然后把企业打造成了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公司。他并不是很多东西的直接发明者,但是在整合创意、艺术和技术方面,他是一位大师,他用他的方式不断地创造着未来。在领略到图形界面的魅力之后,他用施乐(Xerox)做不到的方式设计了Mac电脑;在享受了把一千首歌放进口袋的乐趣之后,他用自己的方式创造出了iPod音乐播放器,而拥有资产和传统的索尼却从未能实现这点。有些领导者因富有远见而能够创新,有些则通过专注细节来创新。这两方面乔布斯都坚持不懈地做到了。
他革新了六大产业:个人电脑业、动画电影业、音乐产业、手机产业、平板电脑业和数字出版业。你甚至可以再加上第七行业:零售业——虽然乔布斯没有对这一行业进行革新,但是他确实进行了重新构想。一直以来,他生产的不但是创新性的产品,还在他的第二次尝试中创造出了一家刻有他DNA的不朽的公司:这个公司充满了有创意的设计师和大胆的工程师,他们能够实现他的愿景。
因此,乔布斯成为了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商业领袖,从现在起百年内他注定被人铭记。历史会把他放在英雄殿堂中仅次于托马斯·爱迪生和亨利·福特的位置上。他超越了与他同时代的其他人,融合了诗歌的美丽与处理器的力量,他创造出了革命性的创新产品。他同时有一点残暴,这使得与他一起工作的人在充满灵感的同时也有点惴惴不安。籍此,他创立了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公司——至少在上个月它做到了(译注:苹果公司九月成为了市值最高的公司)。他为公司的基因注入了设计的敏感、完美主义和想象力,使苹果即便在几十年后,也仍是一家将艺术与科技最佳融合的公司。
在2004年的初夏,我从他(指乔布斯)那里接到一个电话。在过去几年里,他对我一直很随意很友好,偶尔也会关系紧张,特别是在他发布新产品并希望(产品)能出现在《时代》的封面上或者CNN的专题中的时候。这两家媒体都是我工作过的地方。但是由于我已经不在上述任何一家工作了,所以我对他的情况知之甚少。我们聊了一会阿斯平研究所,一家我最近刚刚加入的机构,我邀请他到我们科罗拉多的夏令营来演讲。他说他乐意过来,但是不想上台演讲。他反而想散散步,以便能和我一起聊聊。
这似乎有点奇怪。我那时还不知道他喜欢散步时进行严肃的谈话。原来他希望我能写一本关于他的传记。我当时刚出版了一本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传记,正在写一本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传记。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半开玩笑地说,他是不是把自己看作了那个传记序列的自然的后继者。因为我觉得他仍然处于动荡的职业生涯的中间,仍然还有更多的起起伏伏去感受,所以我提出了异议。等等吧,我说,可能是10年或者20年之后,等你退休了吧。
但是我后来意识到,他给我打电话时正好是他因为癌症要进行第一次手术之前。因为我目睹了他用顽强的毅力和惊人的情感浪漫主义与病魔抗争,我开始发现他内心深处引人注目的一面。我意识到他的个性在他创造的产品中是那样的根深蒂固。他的激情,他的心魔,他的欲望,他的艺术性,他的胡作非为,他的控制欲都紧密地与他的商业方式结合在一起,因此,我决定试着把他的故事作为一个创造性方面的个案研究写出来。
将乔布斯的性格与产品紧密相连的统一场论,来自他最突出的特点——他的积极态度。这点在他高中时就已经表露无遗。那时,他开始了他坚持了一辈子的饮食控制实验——通常只吃水果和蔬菜——所以他就像小灵犬一样又瘦又紧实。他学会一眼不眨地盯着人看,他喜欢在长时间的沉默中时不时地爆发一段语速很快的讲话。
这种积极的态度鼓励他用二元论看待世界。同事们都能归在英雄/白痴二分法里;你要么是英雄,要么就是白痴,有时一天里就能轮番扮演这两个角色。对于产品,创意甚至是食物也都是如此:有些东西要么是“有史以来最好的”,要么就全然糟透了。他能尝出常人根本无法分辨的两种鳄梨,并声称一种是有史以来最棒的,另一种根本不能吃。
他将自己看成个艺术家,这使他对设计的激情不断地增强。80年代早期设计初代麦金塔电脑时,他不断强调,设计应该“更加友好”。这个理念,与当时电脑硬件工程师的相左。他的解决办法是把Mac的前脸做得有点像人脸,他甚至把显示器上的塑料条做得薄了些,使它不会像张粗眉的尼安德特人脸。
他能凭直觉理解一件合宜的产品传达出来的信号。当他和他的老设计搭档乔纳森· 艾维1998年造出第一台iMac电脑时,艾维决定应该在它顶上安个把手。与功能性相比,体现得更多的是趣味性跟标志性。那是部台式电脑。不会有很多人拎着它到处跑。但这能散发一种信号,告诉你不必害怕这台机器;你能触摸它,它会听你的号令行事。工程师唱了反调,说这会增加成本,但乔布斯坚持要安上它。
对于完美的不懈追求,使得他对苹果公司的每一件产品都进行端对端地控制。大多数的黑客和电脑爱好者都喜欢自行定制、调试电脑,为电脑加设各种各样的东西。在乔布斯看来,这对无缝式的用户体验是一种威胁。他最初的搭档,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一名黑客大师——不同意这种观点。他想为苹果二代机(Apple II)添置八个插槽,以方便用户嵌入他们可能需要的小型电路板和外设。乔布斯很不情愿地予以赞同。但是几天之后,当他设计麦金塔电脑时,乔布斯依然我行我素。没有额外的插槽和端口,他甚至使用特殊的螺钉以至于电脑爱好者无法打开主机进行修改。
乔布斯与生俱来的掌控欲望意味着:当乔布斯思忖着伟大的苹果软件正在其他公司蹩脚的硬件设备上运行时,他那与生俱来的控制欲会使他长出荨麻疹,或者患上什么更糟的病症。同样,他也会因为忧心那些未经批准的程序或内容出现在苹果设备上,玷污了苹果的完美而过敏。将硬件、软件和内容整合为统一的苹果体系使他能够强制性地控制产品的简洁性,这种能力使得乔布斯将产品简单化。天文学家约翰尼斯·开普勒(Johannes Kepler)曾经公开宣称,大自然钟爱简单和统一。乔布斯的理念也是如此。
这一理念使得乔布斯决意让麦金塔电脑的操作系统无法与其他公司的硬件设备相兼容。微软公司则追求完全相反的策略,允许其视窗操作系统随意获得授权。这种做法无法生产出最为考究的电脑,但它确实让微软控制了操作系统的市场。在苹果的市场份额缩减到低于5%之后,微软使出新招,宣称自己是个人电脑领域的胜利者。
然而,从更长远来看,乔布斯的整合手段被证明是有利的。他坚持端对端一体化(end-to-end integration)使苹果在二十一世纪初制定数字中枢战略时占据了优势,该战略使人们能够将自己的台式电脑与各种便携式设备连接起来并管理自己的数字内容。例如,iPod便是一个封闭和高度集成系统的一部分。要使用iPod,你必须使用苹果的iTunes软件,并从该公司的iTunes商店下载内容。结果,与未能提供这种端对端无缝体验的杂牌军竞争时,iPod像后来的iPhone及iPad一样,成了一款优雅的娱乐设备。
对乔布斯而言,对整合手段的信任是一件正当之事。“我们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我们是控制狂,”他解释说:“我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们想制造出伟大的产品,因为我们关心用户,因为我们愿意为整个体验过程承担责任,而不是让我们的产品成为像别人制造的产品那样的垃圾。”他还相信自己所做的是人们需要的服务。“他们都忙于做自己最擅长做的事情,而且希望我们去做我们最擅长做的事情。他们的生活太忙碌了,有别的事情要做,而不是去想如何将他们自己的电脑和设备整合起来。”
在一个充斥着品质低劣的设备、粗陋的软件、令人费解的错误信息和烦人的界面的世界里,乔布斯对一个简单的整合手段的坚持造就了令人震撼的产品,而这些产品打上了拥有愉悦的用户体验的烙印。使用苹果产品可以像在乔布斯喜爱的某个位于京都的禅意花园中漫步一样庄严,而这两种体验都不是在开放的祭坛上膜拜或让一千朵花绽放所能获得的感受。有时候,被一个控制狂掌控会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几周前,我在加利福尼亚帕洛阿尔托乔布斯的家里最后一次拜访了他。他已经搬到了楼下的一间卧室里,因为他身体太虚弱了,已经无法上下楼梯。由于疼痛,他身体蜷缩着,但是他的思想依旧犀利,幽默感令人鼓舞。我们聊到了他的童年,他给了我一些他的父亲和家人的照片,用在我写的传记中。作为作者,我过去一直习惯于超然事外,但是当我试着说再见时,一股悲伤涌入我心头。为了掩饰我的情感,我问了一个仍然困扰我的问题:为什么他如此热切,在过去两年的时间内(与我)进行了接近50次的面谈和聊天,为了一本书而放开如此地敞开心扉?过去大多数时候他却隐藏得很深。
“我希望我的孩子们了解我,”他说,“我并不总是和他们在一块,我希望他们知道并能理解我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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