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术思想的一条重要的人际交往原则。其含义大致是: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要要求别人接受;对于自己不想干的事情,也不要要求别人去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孔子仁爱思想的一个具体体现,孔子对此也有过专门的论述。他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这个观点虽历数千年而不衰。直到现在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作为一种人际交往原则被我们所采信接纳,并广泛应用于自己的交往活动和实践之中。
从人际交往的角度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价值在于,它通过对自己所认为的不合理的欲望和要求加以约束的形式,使别人乐于接受自己,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避免冲突。具体地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当自己要对他人做什么事时,先想想自己是否愿意遇到这事,如果自己不愿意,就不能对他人做这件事。我们不愿意被偷、被抢、被杀,所以,我也不能对他人做这种事,衡量的标准当然是自己,是自己的“不欲”。
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却是有待作具体的把握。
小李和小黄是一对很好的朋友。两人的友谊从大一就开始了,4年来,两人一起上课,一块儿吃饭,一同喝酒,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时光如梭,很快,他们都是大四的毕业生了。毕业,除了收获着学业的成果之外,还意味着就业的压力。由于小李性格外向,又是党员,因此,很快就在一家国企找到了一份从事人力资源的工作。而小黄则由于性格较为内向,一直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那年4月份的时候,事情又有了新的变化。小李考研的成绩出来了,并且出人意料地考出了一个很好的成绩。于是,小李决定去上研究生。而那份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小李觉得并不是太好,待遇也有点低,也就没有推荐给小黄,直接辞掉了。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小李就觉得和小黄的关系慢慢地疏远了,小黄总是有意无意地躲着小李。原来,小黄觉得小李太不够朋友了,你小李上了研究生,为什么不把那份工作推荐给我呢?
由此看来,可以作为第一普遍原则的规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表面上似乎表达了对他人的善意,其实隐藏着非常典型的主体观点。它的思维出发点仍然是“己”,它只考虑到我不想要的东西就不要强加于人,根本没有去想他人想要的是什么。这意味着,我才有权利判断什么东西是(普遍)可欲的,我的心灵才算是个有资格的心灵,而他人的心灵和思想根本不需要在场。这样,很容易走向极端。结果,你以为你在为朋友着想,朋友却误以为你根本不理会他们的感受。
己所不欲,亦可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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