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年轻人可以无视法纪,做出亏心事,是因为他们存在一种自欺欺人的心理慰藉:“别人既不知道,自己时间一久也淡忘了,有啥了不起?”
事实呢?别说“欺人”难以办到,坏事总是迟早要暴露,就是“自欺”,也靠不住。我曾经有机会在报社处理群众来信,两封信给我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一封信是一名插队青年写的,他说在农村时一次配错农药,导致一亩瓜秧的死亡,事后却由另一名青年代己受过,“虽说我至今没颜面向他道歉,但我却时时感受到良心的谴责”。另一封,则是一名青年合同工要求公开自己深藏6年的偷窃自行车的隐秘,因为6年来他没有一天感到好受过,以至“从电视剧上看到一位妇女寻找丢失的自行车,我也会脸红耳热”。
就像生活中欠他人钱款不好受一样,欠债,总得考虑还,从而给人以“欠帐感”,造成心理压力。一个人在心灵上、在道德行为上欠了帐,那么心理压力更会十倍于此,只要其人天良尚未泯灭。
元代有位将军叫王进,他早年是个浪子,曾用刀劈过老父。后来立了战功,衣锦还乡。追忆当年情形,懊悔不迭,立下遗嘱:“吾死后掘一深井,系棺于铁链上,天地不着,俟吾罪孽消尽,铁链锈断,棺木落水,幽灵方得慰藉。”子孙果真照此办理,掘井置棺堆墓。这就是今天山西侯马地区颇为闻名的“忤逆墓”。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他在晚年撰写的《忏悔录》一书中,用痛苦而严峻的态度追述:小时候在一位伯爵家帮佣,有一次偷拿了一条花色的小丝带。当主人拿获赃物,追问他时,他在情急间竟信口将罪责赖在善良诚实的厨房小女佣玛丽永身上,使她与卢梭同时被解雇。尽管这是一件除了玛丽永之外谁也无法辨别的事,但对于卢梭,“这种负担过了四十年还压在我的心头,我因此而感到的痛苦不但没有减轻,反而随着我的年龄的增长而加重了。”“这种残酷的回忆,常常使我苦恼,在我苦恼得睡不着觉的时候,便看到这个可怜的姑娘前来谴责我的罪行,好像这个罪行是昨天才犯的。”
既然心灵上的“欠帐感”如此痛苦,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谨防欠上这样的“帐”。不做亏心事,不用“反正就这一次”、“就我一个人知道”之类借口放任自己。
既然心灵上的“欠帐感”不会自然淡忘,倘若谁已经欠上了这类“帐”,就该早作谋划,早日还帐。有帐不早还,到头来连本带利,帐上加帐,只会招致更深的内疚,更多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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