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生在美国一个普通家庭,父亲勉强供他念到大学。
毕业后,他在一家杂志社谋到一份差事,并开始在报纸上发表文章,他雄心勃勃,想要成就一番大事业。几年过去了,他发表了不少文章,但仍然没有成名。他认为整天写豆腐块没出息,于是考虑写长篇小说。28岁那年,他终于写出了一部,但作品出版后,反应平平,既没有赚到钱,也没有获得期望中的名声。他的心一下子沉下去,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
恰逢此时,他和杂志社老板闹意见,老板一怒之下,炒了他的鱿鱼。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他气愤之至,卷起被铺就走人。他四处求职,可是身上的钱已花得差不多,工作还没着落,他越来越穷困潦倒。偏偏这时,一场人生的灾难骤然降临,他病倒了。
医生告诉他,这种病在短期内没法痊愈,需要长期住院观察,他听了,感到人生被划上一个圆圈,他彻底绝望了。
日子在一天天过去,病情仍未见好转,他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做,感到全身空洞洞的。他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一天他忽然想,何不找些轻松的书籍来阅读,譬如推理小说之类的呢?
说看就看,他真的找来几本看起来。两年后,他出院了,竟在不知不觉间看了两千多册。或许是潜移默化,或许是其他原因,总之,他渐渐喜欢上推理小说,最后,他干脆写起推理小说。让他感到惊讶的是,他觉得自己竟然很适合写推理小说。
不久,他就写出一篇,小心翼翼地送到编辑手上。让人深感意外的是,这篇名叫《班森杀人事件》的推理小说,一出版就大受欢迎,他由此迅速走红。
他叫范达因,美国推理小说之父。他创作的《菲洛・万斯探案集》,成为世界推理小说史上的经典巨著,全球销售量达8000万册。
贫穷,失业,患病,失意,这看似可怕,其实未必是件坏事。许多时候,只有当一个人跌到了人生的谷底,远离了欲望喧嚣,才能彻底看清自己,知道自己要走什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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