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21日,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踏上深圳那片神奇的土地时,我相信自己能在那里闯出一番事业来。
但光有自信还不行,我的条件太差,学了3年美术装潢,到深圳怎么也派不上用常为找一份工作,我每天跑一趟人才市场,一个月下来,人瘦了5公斤多,脸也黑了,工作却没找到,唯一的收获是深圳的大街小巷都跑熟了,简直可以当导游小姐。 为了解决生计问题,我成了一家化妆品公司的推销员。这家公司不包吃,又没底薪,工资全部靠业务提成。买了300块钱的化妆品,我开始出入各大商场公司,但一个星期下来,一瓶都没有卖掉。这时身上只有30多元钱了,我只好向经理辞职退货。没想到这位平时看上去温和的老板竟破口大骂,说辞职可以,先交房租再说,说完便叫保安没收了我买的产品。我很愤怒,但面对那几个气势凶凶的保安,我是不可能和他们拼命的。 走到大街上,刚巧看到挂着宣传《劳动法》的条幅,我心理猛地一亮,干嘛不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呢?于是我赶到劳动部门,如实汇报了自己的遭遇,并请求帮助。第四天,在劳动部门的交涉下,我的钱退回来了,还得了赔偿款230元。那时,我第一次真实地感到法制是那样的温馨可爱。
就在我身处困境的时候,一家制衣厂聘用了我,待遇是每月400元,包吃住从此我的生活开始稳定下来。两个月后,一次意外的发现又轻易地改变了我的人生。
在厂里的废料堆里,我发现有一种三角形布料质地很好,觉得这样丢了很可惜,拿了一块回宿舍一算,我惊奇地发现这种面料完全可以做裤袋。我把这个想法报告了主管部门。几天后,公司的老总叫我去办公室,他让我坐下,并亲自倒了一杯茶,先问了我的一些个人情况,然后就很高兴地告诉我:因为我的提议,公司每年可以省下100多万元的成本费,并决定提升我为部门主管,月薪将大大提高,说着还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我说是奖励。走出总经理办公室,我一摸信封,很薄,抽出来一看,是一张中国人民银行的现金支票,整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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