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的时候,小鱼爱上了一个人。
是夏天的阳光里他卷着校服袖子打球的样子,还是下午的第二节课他用课本撑着脑袋打瞌睡的时候?她说不出来。但是她知道,从某一个时刻开始,当那个人毫不客气地霸占了她原本并不宽敞的心,就再也没有离开过。
她在心里为他编织童话,把自己写成故事的女主角。现实中,她却不愿多和他说话。人人都说说,他也喜欢她,但她从不肯亲自去证实。因为她觉得自己还不够好,不够让他爱上。这不是自轻自贱妄自菲薄,只是她偏执地想要让他在故事一开始,就遇见一个完美的自己。
她开始努力学数学,偶尔也向他请教,喝他喜欢的饮料,读他喜欢的书。她默默记下他的每一个细节,在生日的时候小心翼翼地发出一条若无其事的“生日快乐!”。她收集他的笔迹,把他的语文课默写小纸条带回家,剪下他的名字,贴在日记本上。“有一天我要嫁给你。”她信誓旦旦地写道,像一个自负的农夫播下最后一粒种子。
全世界都为他俩起哄。她一出现,男生们齐声冲他喊:“XXX,你姑娘来了!”她骑车回家,女生们远远地把她和他甩在身后。她佯怒,心里却像小雨滋润过的新芽,快乐得滋滋作响。可越是这样,她越不敢轻轻向前再迈一步。爱情是一本人人都爱看的书,她翻开了第一页,却不敢继续往下读。她怕结局悲伤,怕自己不小心弄坏了这本书。
直到大家开腻了玩笑,另一个女孩出现在他的世界里。她也喜欢他,喜欢得热闹非凡,繁花锦簇。她故意坐在他对面吃午饭,送他自己折的三百六十五颗红心,在放学的时候等他回家。她告诉全世界:她喜欢他,总有一天要做他的女朋友。
“这算什么呀,低级的伎俩。”小鱼故意对自己说,心里却慌了神。她想送他自己的日记本,贴满了厚厚一本子的他的名字,她为他折的玫瑰花,已经攒了整整一玻璃罐。可是她已经没机会了,新的世界已经把她遗忘,他们在一起了。就像歌里唱的:“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她后悔了,后悔自己不曾在爱的火星闪闪发亮的时候就努力点燃它,哪怕引火上身,也好过从未感受过它的炽热。她太胆小,太谨慎,以至于把自己困在了自己亲手搭建的城堡里,永远等不到他的到来。
多年以后,她想,如果还有机会,她一定会像《致青春》里的郑微,哪怕一次次被喜欢的人拒绝,也要不顾一切地为爱疯狂一回。
人生,即使狼狈,也不让自己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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