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的初恋不刻骨铭心,有谁的初恋不青涩懵懂,有谁的初恋不酸楚又甜蜜。
这是一代代人的共性,这是爱情的魔力; 可是每一代爱情,却又有着每一代人独特的美好。
不去想古代爱情的保守,也不去想当代人的爱情是如何的 奔放。“我”只是分明记得,“我”一辈子都没有拉过她的手。
跟她,也不知道是不是从小就被指腹为婚“我”的父母与她父母在一个村子里都是以亲家、亲母相称。
那个时候,家里穷,刚好是读高中的年龄。拿着优异的的成绩单给父亲,站在父亲面前说自己不想读高中了。
父亲说:那你做什么?
我说,我到市里面去找工作,要读自己读好了。
面色平淡如水的父亲说,随便你了,你要做牛不怕没有犁拖地。就这样我就真的去了市里赚钱养家。
刚到火车站,阿真也来了。她要跟我一起到市里去。她是典型的山村女孩,你讲什么他都信以为真。她选择到市里来,也是有着家庭的困难。
同是穷困沦落人,她之所以跟我来,就是完全想依靠我吧。
在市里工作,我什么活没有干过。刚开始我是在印刷厂工作的。不为别的,那样我可以一边工作以便看那些文字。可是生活的境遇却也一直还是一贫如洗。
所以我还是从印刷厂辞职了。此后基本上也就什么都做过。也总是学徒。学徒还好,还要帮老板洗衣服,那个年代你是知道的。
男儿志在四方,后来,抛下阿真,我选择了当兵。
阿珍也是舍不得我走的。虽然阿珍在市里也交了不少异性朋友,关系也很好。但是她对我还是那么依依不舍,希望每天都能听到我的话语,有我照顾她。
为此,临走的前一晚,她买来了一千多个信封,每个信封两块多,也就是花了两千多块。那可是她四个月的工资。
那个时候,她在一家食品店里卖粽子,我经常去帮她的忙。日子过得很狼忙,每次忙完,我们总是一起荡秋千,看着夕阳,看着一班班的汽车从阳光中穿梭而过, 我们一起沐浴在晚风里。
那天晚上,我们就一起写信封,写上她的地址。一千多个信封,她一个,我一个,就这么写着。
第二天,她要上班,我就叫她去睡。 灯火下,写的是信封,写满的也是我的心疼。
写到第二天她起来,我才写完,我们把信封捆好,足有一大袋子, 我也就踏上去当兵的旅程。
或许是再坚贞的爱情也经不起岁月的洗刷,等到我要踏上归程的时候,我得到一个消息,她结婚了。 或许只有真正经历过失恋的人才知道我的这种痛苦。
收拾好行李,我要拿一把刀去砍死她。但是我有什么权利去砍别人的妻子呢?况且当初我又没有承诺要娶她。 连她的手我都没有拉过。
当时很痛苦,我就开始写我的故事,并经常讲给妹妹听。那些我们爱情的细节,没人一个人知道的细节。这些故事拿去发表的时候,妹妹就偷偷地把我的名字改成了“念真”。
阿真一下就知道是我写的,因为那些太真实,都是我们曾经的生活,就打电话找到我。让我把笔名改掉,她说,那样她很难过。
报社当然不同意用我的本名了。于是他们就提建议说,叫吴念真吧,也就是没有念真了。其实我更愿意相成是“吾念真”
跟了别人,她的命运丝毫没有转变,丈夫多病,还上上学都困难,她也经常向我求救。还并说愿意还我的钱。
后来,我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我太太气得要死。不过她后来习惯了,结婚后只要有人打电话说“我找念真”,她就说:“等下!”如果有人讲“我找文钦”,她就说:“你等一下哦。”(吴念真)
当然那是因为我的太太知道我的心在她那儿,而不是曾经的阿真那里,更不是现在的阿真那里。看到他我的心是不会那么扑通扑通地跳的。
当然,我还是记得我一辈子都没有拉过她的手,包括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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