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啦,上车!”朋友边招呼着,边往后备厢里塞入大大小小的设备。他一直是个天文爱好者。前几周的一个周末,天气晴好,傍晚,他开着车一路向北,穿过层层花海,带着我和另外两个朋友到山里去看星星。
西边最后一抹橙色的云霞也渐渐被深蓝的天空驱散,星星却逐渐亮了起来。北斗星、北极星、天狼星、木星,仙后座、英仙座、猎户座、狮子座、金牛座、巨蟹座……他手中的指星笔发出绿莹莹的光,将我们和星星连在一起。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夜空。二十多年来,我第一次理解了什么叫课本里描述的“像黑色的天鹅绒上镶满了宝石”。远离城市的喧嚣和光污染,在一个静得有点可怕的山夜里,就这样抬头望着星空缓慢地流转,偶尔也会看见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想象着卖火柴的小女孩那个新年寒夜里手掌的温度,想象着蝎子和猎人之间曾爆发过一场怎样的恶战,想象着在某一个星球上的另一双眼睛也在注视着我的方向,想象着在同样的星空下诸葛亮也曾这样静静地蹙眉掐指……时空交错,天地相接,中外交合,美得像一场梦。
“也就你们这种小众的爱好者能有这样的体验吧!”我说。
“其实,我想业余开一家公司,带更多人来一起看星星。”朋友说。
爱看星星居然都能看成公司!我心里惊呼!
我小时候也有很多“兴趣”,尤其喜欢交响乐,在小学的乐团里曾几乎把所有乐器玩了个遍,3 年级就缠着老师允许我跟团演出。按理说,4 年级以上才能参加演出,老师对我“法外开恩”:好吧,你要是能吹会《国际歌》,我就让你跟一次演出。
好的!每天放学后,我就钻进房间去苦练这一首歌。终于,我破格跟着哥哥姐姐们上了一次台。虽然那时,演出的曲目我一首也不会,就是在里面把笛子凑在嘴边假装演奏“滥竽充数”体验了一把,但那种兴奋还是让我好几天都蹦蹦跳跳的。
后来上了初中,学业渐紧,有同学邀请我加入中学的管乐团。即使是面对这样挚爱的事情,我犹豫了很久说,抱歉,我想我得把时间花在更有用的事情上。于是,我埋头学习,自此砍掉了基本上所有的业余兴趣。
直到上了大学,我突然发现,和那些兴趣丰富的同学相比,我贫乏得就像一碗白开水。一个喜欢摄影的同学业余开了一家淘宝店,虽然定价不高,但自己干得开心,也能稍微有点收入;另一个朋友从小喜欢玩乐高,长大后兴趣延伸到机器人,十八岁时就拥有了自己的专利,大学期间就带领初中生去美国参加机器人大赛,毕业后开了一家店,带孩子们体验机器人的乐趣。
在初中的我看来,“学知识考试拿分数”是最有用的事。现在,看到“别人家的兴趣”逐步生根发芽,有时候也在想,如果那时我真的坚持下去了,没准儿也能考上音乐学院;也许现在,正坐在音乐之都的金色大厅里,穿着优雅的黑色礼服,唇边颤动的气流里飞出清亮音符响彻世界呢!
想起来,我还真是为当时对兴趣的“自我阉割”有过后悔,“有趣”和“有用”明明不是必须二者选其一的呀!什么是有用?有用就是对达成当前目标有效的手段。考试升学是一个目标,让自己过得丰富快乐也是一个目标,人生的目标虽然在不同阶段会有重要性的差异,但不会是单一的。而且,真正的兴趣是会让人精神为之一振,“有用”的事可能做得更好。
但是,这种后悔也只是一点点而已。有兴趣也不代表就能怎么样,有多少人喜欢抬头就看到星星,这样不需要付出成本只有乐趣的事肯定人人爱干啊!但有多少人能把它变成一家观星公司呢?
那些最终把兴趣“变现”的人,到底是怎样做到的?
兴趣在一开始必须是出于真正的喜好和“怡情”的快乐,“变现”只是一种副产品。只有这样才会愿意持续投入,愿意忍受初创期的“高投入、低回报”。陪朋友算过一笔账,如果按照他设想的定价和规模,几乎只能抵个油钱,他当司机当讲解员当摄影师都相当于是“义务服务”,但他却也不在意,“坚持打造精品才会有好口碑啊!”
接下来,需要把“兴趣”变成“特长”。特长不能太泛泛,必须聚焦并有持续的投入和积累。朋友虽然未以天文为专业,但一直留意相关的信息和有共同兴趣的人,跟着这些“大神们”一起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设备、圈子,逐渐成为这一领域的“专家”。
另外,如果有把这种生命的体验和更多人分享的欲望,就更棒了!让兴趣走出自娱自乐的范围,找准痛点开发出一部分人的需求,开拓市场空间。
以热爱的事作为职业,以挚爱的人作为伴侣,是人生对幸福之追求。若所爱与必须之事恰巧未重合,愿你也能把热爱的事情变得“有用”,愿你把“有用”的事情变成一种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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