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他离开农村去少林寺学武,只为拍电影;14岁,他闯荡北京,做替身,当群众演员,只为拍电影;20岁,他在电影中扮演了一个角色,这角色坚信“天下无贼”,于是,火了。尽管观众未必相信《天下无贼》,但人类内心深处,有些质朴的东西不愿泯灭,更不能泯灭
“俺6万块钱又不是偷来的,是俺在高原干5年挣出来的,光明正大,看谁敢偷俺!”在人流汹涌的火车站,一个呆头憨脑、脸庞黑红的乡下年轻人大声嚷着,“哎———你们谁是贼啊?站出来让俺老乡看看。”自然不会有贼站出来,他便有些得意地说,“怎么样,没贼吧?”
在电影《天下无贼》里,傻根是这样亮相的。那一刻,电影院里从黑暗中爆出一阵笑声,为这个天真得有些可笑的家伙,也为导演的幽默和想像力。
但扮演“傻根”的王宝强是这样亮相的:8000多元一平方米的北京大西洋新城一幢高楼下,停满了车,包括宝马。穿制服的保安向你敬礼,坐电梯到21层,推开冯小刚工作室的门,他正笑着跟一个染着黄色卷发的姑娘讲话,两手自然悠闲地插在裤兜里。他脸蛋白净,个子不高,体格瘦小,套一件浅灰色宽松的休闲长袖T恤,穿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
此时的王宝强,不像《天下无贼》中那样,胸前吊一只褪色的旧挎包,站着的时候也没有塌着腰、撇着腿,土得掉渣。他很热情又有些娴熟地笑着迎上来打招呼,普通话里残存着一些家乡口音。因为要见记者,他特意在与傻根发型相似的短发上抹了发胶,让头发很神气地支楞着。
“我不可能在大街上喊身上装了多少钱,说我都不会说的,除非是特别好的人。”王宝强说。当然,平时他不会将这么多钱带在身上。他只带一张储蓄卡。
傻根的人生梦想是回家盖房、娶媳妇,他的老乡王宝强从小到大却只想拍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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