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人的骑兵优势是无与伦比的,除了中国,基本没有能够抵抗他们的军队。
在蒙古崛起之前,他们受着女真人的压迫,而女真人之前受着契丹人的压迫。契丹人建立的辽国一度成为亚洲最大最强的国家,而女真人则没有那么强大。当蒙古崛起之际,最初是连打金国都很费劲的。关键的时刻,南宋伸出了援手。
和当初北宋联金灭辽不同,南宋联蒙古灭金,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金国的最后一座城池,便是由南宋攻下。
可以说,因为开化更晚,蒙古人比起契丹人和女真人来说更为凶残,在抢劫的道路上,屠城几乎是家常便饭。但是,没办法,欧洲没有人能挡得住他们。如果不是蒙古大汗蒙哥死于宋朝的钓鱼城下,由此蒙古部落一分为四,整个欧洲和北非被蒙古统一只是时间的问题。从这个层面上说宋朝解救了世界毫不为过。
蒙古人的掠夺是不需要理由的。游牧民族基本上都这样。抢劫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就像农夫耕田,官员做官一样,游牧民族单靠放牧是维持不了部落发展的,而贸易之类的,他们也不擅长。对于他们来说,发展之路只有一条,就是去抢。
当然,只有强盗逻辑才会这么解释。不过,现实是,谁武力强,谁说的话就是对的。一直到现在这种传统还在延续着。
为什么女真人可以压迫他们,他们就不能压迫女真人?蒙古人的抢劫无论是不是强词夺理,他们都骑着马,扛着弓箭,奔向了亚欧大陆的各个地方。
因为亚欧大陆其他地方实在是过于弱小,打到最后的时候,就只剩下宋朝还在支撑。不过,蒙古人已经没有担心了,他们成功地对宋朝进行了战略大包围,宋朝除了临海一面,周围已经全部是蒙古人的地盘了。
不过,蒙古人虽然最终在华夏大地落了根,他们的统治却极其不稳定。
因为脑子里充满了强盗思想,他们除了在自己的统治地继续打劫,并且想出禁武这种方法希望可以延续统治,却仍然因为没有统治经验而几十年便被朱元璋他们重新赶回了大漠。
不仅如此,蒙古人在亚欧大陆上建立的大小政权,后来大部分都消失不见。
抢劫得来的第一桶金,没有能被洗白。这是蒙古人的一个遗憾相比起蒙古人,欧洲人对于抢劫来得更得心应手。
同蒙古人一样,欧洲人的抢劫同样赤裸裸丝毫不加掩饰。他们带着枪炮,在全世界寻找可以抢劫的地方。只要他们到达的地方,他们就宣称那是他们的地盘。除了东亚,几乎全世界都成为了欧洲人的殖民地。
不过,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几乎继承了蒙古人的传统,他们就像传统的海盗一样,除了抢劫,不会做别的,虽然也曾风光过,但是终究只是曾经风光过。而英国和法国这种国家,则把抢劫来的金子几乎全都洗白,彻底变成了自己的发展资金。
与此相类似的,是日本人对于清朝的打劫。甲午战争之后,依靠巨额的“赔偿”,日本的军事实力大为增强。一个曾经同清朝一样被迫打开大门的小国,居然在清朝的土地上与俄国打起仗,并打败了俄国人。
当今天的很多人津津乐道于古希腊的民主时,不知道有多少人意识到,他们的民主和今天的民主完全不是工个概念。他们的民主不仅是美国的建国者都要反对的民主,而且还建立在奴隶制的基础之上。没有奴隶,就没有他们那些所谓公民的自在生活。在剥夺了奴隶几乎一切的劳动成果之后,他们为自己拥有民主思想而沾沾自喜。
依靠侵占他人的劳动成果而满足自己的生活的这种思想,一直存在于很多人的思想中。是这种思想,使奴隶贸易越发的繁盛。大概是由于时代在进步,虽然从非洲贩运奴隶很赚钱,但是奴隶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顺带着让奴隶的经济地位不断提高。在新生的美国,奴隶很多时候是庄园主最值钱的财产。
很多时候,有些人的回忆录中会表示,自己的家族在对待奴隶的时候,极为仁慈。有些奴隶可能也会表示,主人对他们很好,自己的生活很安逸。而且,比起自己非洲家乡的亲友们,自己的生活质量要远高于他们。
但是,这一切都否认不了奴隶们创造出的财富,他们自己几乎完全不能享有。虽然有些奴隶在被解放之后不知所措,有些生活无依无靠,他们因为习惯于服从命令而失去自主的意志,却不能掩盖绝大部分奴隶进入了工厂,成为可以完全自食其力,并可以拥有自己财富的正常人。
美国南北战争,不过是工厂主与庄园主抢夺劳动力的一场战争,战争初衷并不完全是为奴隶们的人权而考虑,虽然最终结果是使奴隶获得了解放。即使获得了解放,曾经作为奴隶的黑人的地位,
在美国也是完全与白人们无法相比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了二十世纪后期。
公开的抢劫,不一定是要拿刀拿枪,虽然早期曾经是这样。今天,在和平成为主流呼声的时候,需要动一点心思。
从一些政治讽刺剧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一个政府来说,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收税。至于收税的名目,就是凡是别的政府有的它都可以考虑。而至于这种税是不是合适,那不重要。重要的只有一点,就是政府能不能多征到一点钱。对于新税种的发明,成为几乎一切政府最喜欢做的一件事。
而把钱收上来之后怎么用,当然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政府,自然希望把更多的钱用在自己身上。这充分诠释了人的自利特性。这不是坏事,因为人类的发展就是以此为动力的。
而对于商人们来说,自然是希望自己可以得到垄断的地位,或者有特权的地位,这样,自己可以拥有定价权,而且想怎么定价就怎么定价。洛克菲勒的石油公司被拆分,就是因为他已经让别人失去了机会,他拥有了公开劫掠而不受任何惩罚的资本。
在不成熟的金融市场,这种掠夺更是明目张胆,因为获益者几乎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
而所谓的对国有资产的侵吞,前苏联解体前的形势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先以国家的名义将财富收到“国家”手中,然后,权力集团再将这些财富进行瓜分,分配到各个具体的人的手里。这样,全民的财富就很自然地转移到了某几个人的手中。虽然很多人都清楚这个过程,但是他们无可奈何,并无力反对。这和强盗来的时候还可以跟他拼命一下的抢劫是不完全一样的,虽然它们同样具有毫不顾忌被抢劫者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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