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8日,英国发育生物学家约翰·格登与日本京都大学山中伸弥共同获得了201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读书的时候,格登的生物学成绩却是学校最差的,他甚至曾被老师断言“笨得完全不应该学习自然科学”。可是,正是这句话激励着格登,让格登登上了自然科学的最高峰。
1933年10月2日,约翰·格登出生于英国。格登自小就对自然科学感兴趣,不过,他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甚至有些笨头笨脑,常常会因为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惹老师讨厌。虽然他非常喜爱生物学,但他的生物学成绩很不理想,甚至受到老师的冷嘲热讽,这令格登非常苦恼。
格登的中学生涯是在英国着名的贵族中学伊顿公学度过的,他的学习成绩并不理想。学校为了提高他们这些“差生”的学习成绩,特意聘请博物馆馆长加德姆给他们补课。格登很高兴,因为加德姆在自然科学方面学识广博,由加德姆当自己的老师,他一定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一次课间,格登伸出自己的手指,问加德姆:“老师,为什么长在手上的手指会动,而被砍掉的手指却不能动?”加德姆说:“因为长在手上的手指有神经细胞,可以接受大脑的指令,而被砍掉的手指头却不能。”格登说:“可是,受精卵不仅能动,而且能够自由生长,而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自己生长呢?”加德姆被问得瞠目结舌,忍不住大声吼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伸了伸舌头,低声说:“不懂。”
加德姆不仅不觉得格登的好奇是一种天赋,反而认为格登是一个笨孩子。当然,加德姆得出这个结论主要是因为格登的成绩。虽然加德姆在格登的身上花费了很大的心血,但是,在高中毕业考试中,格登的成绩依然很不理想,他的生物学成绩竟然是全年级250名学生中最差的。当加德姆得知格登爱好自然科学的时候,惊讶地说:“如果你在大学选择自然科学专业,那将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因为凭你的天赋,你完全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
加德姆的话对格登的刺激很大。他真的热爱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可他的生物学成绩却是那么糟糕,就连加德姆也预言他不行。怎么办?经过一段时间的思索,他最终放弃了自己的兴趣,报考了牛津大学基督学院古典文学专业。
到牛津大学基督学院古典文学系报到后,格登就对自己的选择后悔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对文学并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自然科学。他决定挑战加德姆的预言,沿着自己的兴趣走下去。于是,他向牛津大学提出申请,从古典文学专业调整到了动物学专业。
不可否认,格登的基础很差,为了通过专业考试,他往往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牛津大学是一个人才辈出的地方,许多同学已经发表或撰写出了一些有分量的论文,而格登却一直悄无声息。他一直在默默无闻地研究“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再生”的问题,当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关系到细胞的特化机能逆转。他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一次又一次地实验,一次又一次地失败。
在格登最失意的时候,他会自觉不自觉地拿出中学那张成绩单,也就是那张最糟糕的成绩单,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加德姆的预言:“你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这时候,格登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动力,他对自己说:“我能行,我要证明自己!”就这样,他一次次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开始自己的实验。
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牛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的格登终于成功地让一对成熟的体细胞转换为多功能干细胞。他发表了一篇论文,首次指出细胞的特化机能可以逆转,这篇论文在生物界引起了巨大反响,因为在此之前专家们一致认为成熟的细胞发育过程是不可逆的。而按照格登的说法,砍掉的手指头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像受精卵那样自由生长的。
格登的这一观点一直到10年后才被学界认同,并且直接引导了世界上第一只体细胞克隆羊多利的诞生。自此,格登的学术观点彻底颠覆了人类对自身发展和细胞分化的认识,并在医学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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