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不联系的同学突然来了句:“美女,在么?”
我战战兢兢回覆:“在啊!啥事呀,帅哥?”
“没事不能联系你?没什么事,想你了,最近怎样?”
“挺好挺好。”
“嗯,我问下,钟爱一生这路段属于荔城区还是城厢区?”
“荔城呀”
“我百度怎么是城厢?”
“不能吧。怎么突然问这?”
“我车在那违章了,你帮我处理下?”
“这事我帮不了呀,呵呵。”
“你不是在交警那上班么?这不你们管辖区?”
“我,我不是交警。这个我不熟,真帮不了呀。”
“那你是在哪上班?反正都一样,都是部门。我刚回莆田,对这不熟…”
很多人都会遇上这种情况吧,有些忙真的帮不了,无能为力。
拒绝是人之常情,有时,在他人眼中却成了不近人情,不念旧情,能让我帮忙是看得起我,给我面子了。
可是,哪条法律规定,我必须得帮忙?
木子先生有次找到我,说朋友店的广告牌被没收了,让我帮个忙。我委婉地拒绝了。我知道这不是第一次,我也提醒过数次,没有下次,没有下次。
碰上了个下次,电话打来的时候,还理直气壮…辩解开脱,多少无辜云云。待我明确表态无法再次帮忙时,他直接开口:等你领导不在,我们直接过去搬。。。我冷冷回答:你这是偷。还有这边全部都有摄像头。
转身,我直接毁了它。免生事端。
在他人力所能及范围内叫帮忙。能力之外,只能叫为难。
希望你帮我,希望我不为难你。
热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