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在二十几岁,穿戴整洁、满怀信心,从纽约百老汇大街上的巴特利公园开始,一直走到某条乡村公路上?一段很长的路,身边走过人,走过慵懒、雍容、孤独和棱角。车轮嘶嘶作响,高跟鞋心事重重,路上的声音,潦草、漂泊。
街道上,我走着、看着。和谁也没有说话。我外表很年轻,灵魂很单纯。我想,应该有一座城市,衬得上我的外表和灵魂。这座城市会不会是纽约呢?
从一家咖啡馆的盆栽里,掉下一朵淡红的小花。弯身捡起它,我讶异这店的主人怎么会种月季。月季的英文名是chineserose,因原产于中国。月季又名长春花,意指此花姿容优美,无日不春风。一朵时鲜的长春花,明媚温柔,对一个年轻的姑娘来说,是恰如其分的。我站在纽约的街面上,花太多时间戴上这朵鲜花。孕育这鲜花的不是传统的土壤,它开得脆弱,花瓣一轻碰就散了。
我在头发上插上它。它绽放的语调和我说话的腔调,太过相似。我们都比在自己出生的国度,表现得更敏捷更美好,更讨人喜欢。可我们渐渐迷失,因为失去了厚重和深刻的故乡。相隔万里,祖国或许正举办一场盛典,又或许遭遇一场出乎意料的自然灾害。无法切身体会到它的强大和自信、恐惧和不安,这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所能经历得最坏的事情。
头发上插着鲜花的我,把那一条路走完。到一栋造型随意、舒适美丽的小房子前,里面一片欢声笑语。敲开门。客厅的地面上铺满了坐垫,有孩子和大人,有一位叫“艾瑞克”的人在做一个滑稽的演讲。人们指个空位给我。我谛听、注视。然后我在想,在自己的国家,我敲开那扇门,会看到什么?
旁边的老太太说:艾瑞克每周表演,擅长把生活琐事打磨成笑话。他坚持了十六年。艾瑞克风趣的演讲中有一句话打动了我:没有哪一项伟大的事业,不能在家乡,不能在你早就看腻了他们、他们也早就看腻了你的邻居们之间完成。老太太又被逗笑了。我也笑了,不过是在别人的国度,复制别人的笑声。
表演结束,人群散了。夜色冰凉滑腻,我站在路的尽头,觉得恐惧、孤独,难以自全。
我迷路了,耷拉着肩膀,艰难地判断着方向。幸好我找到一户说乡音的华人家庭,他们邀我回家做客。他们把遇见我当成一件天大的好事。
他们在国外居住了29年,,被帮助过也被伤害过,挣扎过,等待过一个回国的渠道。他们说,在这许多年里攒够了智慧,却不带一点感情。
我遇到了他们,感情上有一种惊人的共鸣。谈到他们的努力,谈到这代人的生活,谈到整个中国正流行的“中国梦”,我们的眼眶都闪烁着泪水。
我说我的梦想是写小说。他们鼓励我,说他们那代人被生活挤压到无法安置梦想,不过是为了我们这代人营造一个可以做梦的局面,略带质感地过日子。末了,他们嘱咐我,无论如何要为家乡写一部小说。
狄更斯在他的《美国手记》中写过纽约。写到一个爱尔兰工人,孤身一人漂洋过海来到纽约,辛苦工作,他赚些钱将另一个兄弟接来。然后,他们的姐妹们也来了。最后是年迈的母亲。可那贫困可怜的老母亲在陌生的土地上无法安息,她渴望将她的骨头安放在家乡的旧墓里。
我的头发插着长春花。或许是羞怯,或许是孤独,我们都还没有获得那种无穷的美感。在纽约的街道上,异乡人头上插着鲜花。是应该有一座城市,衬得上我的灵魂和外表。它不是纽约。
热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