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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灵活性

时间:2020-05-23 04:00:01   来源:文章阅读网  作者:网络整理  点击数:151    

执行不能死守教条,要善于变通。辛辛那提大学乔治·古纳教授在教授秘书学时,提出了这样一个案例:

一天,某公司经理突然收到一封非常无礼的信,信是一位与公司生意交往很深的代理商写来的。经理怒气冲冲地把秘书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向她口述了这样一封回信:我没有想到会收到你这样的来信,尽管我们之间存在一些交易,但是按照惯例,我仍要将此事公布于众。之后,经理命令秘书立即将信打印寄出。对于经理的命令秘书现在有四种选择:

照办法:“是,遵命。”说完,转身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将信打印寄出。

建议法:如果将信寄走,对公司和经理本人都非常不利。秘书想到自己是经理的助手,有责任提醒经理,为了公司的利益,哪怕是得罪了经理也值得。于是对经理这样说:“经理,这封信不能发,消一消气,把它撕了算了。”

批评法:秘书不仅没有照办,反而前进一步,向经理提出忠告:“经理,请您冷静一点,回一封这样的信,后果会怎样呢?在这件事情上,难道我们自己就没有值得反省的地方吗?”

缓冲法:当天快下班时,秘书将打印出来的信递给已经心平气和的经理:“经理,可以把信

寄走吗?”

乔治·古纳教授选择了缓冲法。他认为,照办法对于经理的命令忠实坚决地执行,作为秘书确实需要这种品质,但是仅仅“忠实坚决”照办,仍然可能失职。建议法是从整个公司利益出发,对于秘书来说,这种富于自我牺牲精神也是难能可贵的,但是,这种行为又超越了秘书应有的权限。批评法是秘书干预经理的最后决定,也是一种越权行为。乔治认为,照办法和建议法这两种执行方式虽不足道,但毕竟还有商量的余地,批评法是最不可取的,而采用缓冲法,在秘书的职责范围内巧妙地对领导决策施加影响,既无越权之嫌,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因而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你不是秘书,你是否也可以从中汲取一些对你有用的东西?我想这就是:

——上司说什么就做什么,只能听命令行事的不是一个好部下。

——虽是帮助上司,但超越职权范围,也是不可取的。

——对上司发挥影响而不越位,才是正确的。

在以上的案例中,建议法被乔治·古纳教授排除了,因为有越权之嫌,不过在其他场合,下级给上级提建议或忠告,也是执行上司指令的重要途径,也是正确之举。但效果如何,取决于你的行事方式,取决于你是否在正确的时间、地点,以正确的方式做正确的事情。为此,

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要在上司心平气和、心情好的时候提出,在上面的例子中,即使建议不越权,盛怒的经理恐怕也难以接受。

——要多利用非正式场合,少利用正式场合;多利用非工作角色身份,少利用工作角色;尽量两人私下交谈,一般不要公开提意见。

——要以变通的方式提出,多从正面去阐述自己的观点,而不要从反面去否定、批驳上司的观点,甚至可以有意回避或做迂回变通。

罗宾教授在《下决心的过程》一书中写道:“人,有时会自然地改变自己的看法,但是,如果有人说他错了,他会恼火,更加固执己见,反而会全力以赴地去维护自己的想法。不是那种想法本身多么珍贵,而是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胁。”我想,他的话对大家而言,应该是很富有启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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