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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到三十几岁,我不得不承认,这世上真的有天才。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班转来一个男生,成了我的新同桌,名字叫陈默寒。他的容貌,我早就记不清了。脑海中深深烙印着的是,他有传说中过目不忘的本领。
那时候,语文书上所有的新课文,他只要读一遍,静默几秒,就可以完整地背诵出来。这项技能被语文老师发现后,开心得手舞足蹈,一下课就让他去教学校长那里表演。回来的时候,陈默寒的脸微微泛红,粗声地喘着气,紧张得一直不敢抬头。我悄悄给他传了一张纸条表示祝贺,可他吓得攥在手心里怎么也不敢打开。
然而,默寒的成绩并没有好到惊人,所有需要记忆出马的,他都手到擒来,但逻辑思维方面却并不出众。小升初的时候,我们学校推优,他服从分配去了一所不算太拔尖的中学,之后便没了他的消息。后来,有人遗憾地说,默寒已经泯然众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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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天才是我的高中同学薇薇,不到1米6,人巨瘦,好像永远都没什么力气。她从来不参加体育活动,也不健身。高一的第一节体育课,800米摸底。体育老师说,跑个七八成功力就行。一声哨响,薇薇跟匹脱缰的马驹一般,噌地窜了出去,这速度快得让全场人都蒙圈。
她跑到第二圈的时候,我们刚过200米。最后,薇薇以2分30几秒跑完全程,听说都快到运动员水平了。而我们一众女生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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